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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14:42
作者    责任编辑   肖鑫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校园内食品质量监督管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院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食品安全,包括食品的采购、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餐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的食堂和其他食品供应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门诊部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

第五条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学院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实施学院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学院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第七条各食品供应单位要分别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自查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各相关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应与许可范围相符,并公示上墙。

第九条后厨、加工间、操作间等的环境卫生必须定期自查。食堂经理是食品安全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料采购、验收,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关键环节控制,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条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应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库存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采用信息化等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第十三条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建立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合格证明公示上墙。

第十四条加强对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相关教育。特别是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

第四章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各相关单位要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小组,校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问题,应及时停止供餐,封存可疑食品,在事件发生后立刻上报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联系校门诊部,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的情况如实汇报。

第十六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对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隐瞒、谎报、迟报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10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