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预案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发的《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大连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实施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建设与人员管理
1.成立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匡国柱
副组长:宋辉
成员:崔羽、孙云海、王玉林、赵姝婕、王战、孙旭东、王浩、吕德亮、倪吉同、钟殿
2.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定期进行自查考核评价。
匡国柱: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第一责任人,为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负总责。
宋辉: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崔羽:具体负责学院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的总体工作,制定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及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落实,有效监督。
孙云海:具体负责与学生、家长之间有关学院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情况的沟通联络。
王玉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的学生健康教育和校本课程制定、课时安排。
赵姝婕: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王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事件上报及对外联络工作。
孙旭东:具体负责监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做好食品卫生防控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上报工作。
王浩: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的学院内饮用水安全工作。
吕德亮: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督促、组织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并上报。
倪吉同、钟殿:对各自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3.制定学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能够积极响应、妥善处理。
4.加强对学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明确学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学院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食堂及档口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并建立食品安全培训档案;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定期为学院教职人员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组织食堂及档口负责人到优秀餐饮企业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食品安全管理建设
1.学院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主体合法、制度齐全、经营条件符合规定、经营项目及行为规范。利用3年时间,努力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管理标准;全面落实《辽宁省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学院内饮用水做到封闭安全、无污染源,检验合格。
2.学院内不允许存在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对于校园周边临时向学生售卖食品的小摊贩,学院将积极争取负责部门的支持,禁止占地经营,并采取提示学生、告知家长等措施防止来历不明的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教育教学
1.教学管理部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掌握以《辽宁省食品安全核心知识》为主体的食品安全常识。制定符合示范学校教学特色的食品安全教育计划,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健康教育和校本课程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学时数,每学年不少于10小时。
2.学生工作部要结合食品安全的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有侧重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学生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系统的学习,到2016年底,我院学生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85%。
四、开展多样化活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及“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鼓励学生发现并指出校园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议,营造校园食品安全全校师生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