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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办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   2014年12月09日 16:34
作者    责任编辑   冯英豪

为加强我院办公电脑的分配、使用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办公电脑的分配  

1.办公电脑是学院为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而为教职工配备的,本着能够满足日常教学及办公需要,好用、够用的原则进行办公电脑的分配。  

2.目前我院已分配并正在使用的办公电脑基本上都能满足各自的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再重新分配或更换。如果现有电脑的性能或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更换电脑的,首先在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内部不能解决的,由本人填写《办公电脑领用(更新)申请表》,并报院领导审批后分配。  

3.行政办公电脑配置标准  

行政办公电脑的配置标准主要以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求(即使用Office软件,上网等)为原则,其配置标准为:cpu ≥CL 2.5GHZ/内存 256M /硬盘 80G /显示器 17” 液晶。今后对新分配的行政办公用电脑可参照此配置,考虑到市场上电脑的性价比不断提升,以后新购置的办公电脑应参考电脑市场主流配置的中、低端产品确定配置。  

4.满足专业教学需求的办公电脑分配标准  

对于一些与计算机相关的某些专业教师所用的电脑,如艺术学院用于图像处理的相关专业、电院的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等,如需要更高配置的电脑可以参考以下配置标准:cpu双核2.0GHz/内存 1G /硬盘 150G /显示器 17” 液晶,如果此配置还不能满足特殊要求,则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办公电脑领用(更新)申请表》)报院领导批准,由学院统一进行配置。  

5.满足专用软件所需的办公电脑的分配标准  

对于一些在工作中需要使用专用软件(为管理工作专门采购的软件)的工作人员,如果行政办公电脑配置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办公电脑领用(更新)申请表》)报院领导批准,由学院酌情统一分配较高配置的电脑。  

6.办公电脑的网络化  

办公电脑从分配之时起,即连接到校园网,联网的具体事宜由网络中心负责。  

二、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  

1.办公电脑实行定人、定机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使用电脑时应严格按照电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电脑操作规程:电脑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电脑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要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以免出现人为损坏硬盘现象。  

3.做好安全工作,放置计算机的办公室,要加强门窗管理,做到人走锁门关窗。做好计算机的防尘、防水、防雷电工作。  

4.下班时务必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做到人走机停,严禁出现下班未关机现象。节假日时,应将电源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如遇突然停电,请立即关闭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拔掉电源。  

5.因各种原因离职的人员,离开学校前,需将办公电脑上交到后勤保障部,上交的机器必须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6.各部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装及软件的使用维护,由各办公室自行负责。提倡员工间互帮互学,提高计算机应用整体水平,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  

7.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炒股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观看网上电影、看影碟等)。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不健康的网站或碟片。  

8.严禁利用网络从事非法活动,攻击他人、破坏或窃取他人信息。  

三、电脑的保养与维护  

1.办公电脑的保养本着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个人办公电脑的保养由本人负责,电脑的硬件维修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2.使用者要经常对计算机及其部件进行保养清洁,平时保持显示屏、键盘及机身清洁。电脑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通风的位置。  

3.使用人不得拆卸或更换机器配件,不得将计算机及配件带回家使用。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电脑丢失或损坏,使用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5.使用人应建立电脑使用维修记录。对于电脑的维护、维修均有详细记载。使用者有义务爱护好自己的计算机,不得乱改系统的配置,以免导致系统不稳定甚至于崩溃。  

6.电脑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经检查确属硬件故障,由使用人填报设备报修单,如在保修期内由后勤保障部负责报修,如过了保修期,经批准后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维修或更换部件。维修费超过1000元,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勤保障部应在接到设备报修单及主管院长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  

7.涉及网络系统的维护由网络中心负责。  

四、违规与处罚  

1.工作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的、浏览不健康的信息、看电影,第一次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再次发现将取消责任人的计算机使用资格,收回电脑。  

2.私自拆卸主机、更改硬件配置、日常维护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失,并给予警告处分。  

3.如电脑丢失,经公安部门鉴定和查明责任后,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4.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攻击他人、破坏或窃取他人信息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并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办公电脑领用(更新)申请表
公告时间[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