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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晚自习教室使用情况加强检查
时间   2006年04月1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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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往我院教学楼、实验楼晚自习教室利用率低,能源浪费严重的现象,学院对教学楼、实验楼晚自习开放楼层及教室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决定从2006年3月30日起,每周一~周四、周日晚自习时间,开放教学楼1、2、3层所有教室( 2层阶梯多媒体教室除外);周五、周六开放1层所有教室,建筑与艺术系可在专用教室上晚自习。实验楼开放1层阶梯101、阶梯102教室和4层所有教室,并通知到各院系。

新的规定实施以来,学院由学生指导部、学院团委、教学楼管理办公室联合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10多天的检查发现,晚自习教室的利用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个别同学违规使用教室的状况仍时有发生,建议同学们加强自律,有关院(系)加强教育,学院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

(教学楼管理办公室 李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