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有关证明、学生证
时间:每周四下午 1:30-3:40 时
地点:教学管理部 2105 办公室
要求:
1 .办理有关证明(在读证明、成绩单等)须出示学生本人学生证(或导师证明)。
2 .补办学生证须提交申请(内容包括情况说明,导师签字)、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一寸近期照片,并按规定交纳证书成本费。
3 .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或父母调动工作办理更换学生证须提交新家庭住址所在派出所证明信或父母调动后的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一寸近期照片,按规定交纳证书成本费,并将原证交回教学管理部。
二、办理学籍变动(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一)相关规定
• 学生休学、停学期满,应于放假前一个月到教学管理部 2105 办公室办理复学手续,于下学期开学时报到注册。
•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于放假前一个月按照学院的规定办理,下学期开学初凭学院文件到转入专业报到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