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经2017年秋季学期学院第五次党政联席会审议,每年秋季学期为退役复学学生集中办理转专业。结合我院退役复学学生实际情况,现组织2018年9月份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对象
仅限于2018年9月份退役复学的在校生。
二、转专业基本原则
依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1.学生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2.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应该慎重对待。
3.文科生源学生不能转理工科专业;艺术类学生不能与其他普通类专业互转。
4.录取原则:退役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服役期间荣获的三等功以上表彰,作为转专业的优先条件。入学后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按在校期间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按高考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后参军退役复学与保留入学资格参军退役复学同时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以批准复学时间先后为序。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2018年9月20日前:学生向所在分院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退役证明及相关材料,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由分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经转出分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管理部。
9月25日:教学管理部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
学院批准后随学院在校生转专业公示名单一并公示。
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学管理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到转入分院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相关问题
1.转入相近学科门类的,编入转入专业同一年级学习;跨学科(或跨分院)转专业的,编入转入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3.转专业学生的在校修业年限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4.转专业前已修读合格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数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欠课程;其它与转入专业无关的课程可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认定为选修课学分。
5.转专业仍需补修的课程应办理相应手续。
6.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教材代办费随新学年统一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为保证转入学生的后续修课,转入专业的教研室主任要为每名转入学生制定适合执行的个性培养计划及补课计划,并于转专业手续办理后5日内报教学管理部。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转专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