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院的教学安排,现将2017年上半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及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2.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5月1日(星期一)停课。
3.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二、调课安排
1.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2.5月27日(星期六)补上5月30日(星期二)的课程。
三、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认真部署,落实责任。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放假期间学院行政总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部门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假期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立刻上报。
附件:2017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学院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