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全文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具体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十个不准”纪律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现提出如下要求: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离退休人员、困难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类评比、表彰以及各种节日庆典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一律不予公款报销。纪委监察处将会同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对全校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以身作则,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优良党风带动校风学风,过一个平安欢乐节俭祥和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