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全文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近期,中央纪委发出通知,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提出了纪律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教育部纪纪检组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现予以转发。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要严格遵守驻部纪检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无论是普通办公车辆,还是科研经费购买的车辆,均属于公车,均不得私用;办理或参加婚嫁喜庆等事宜,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要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时刻严守组织纪律。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子信箱:jjwbgs@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4708306
附件: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