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大连市自2008年起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对于2009年收入达到12万以上的人员,税务局有具体的数据。请年收入达到12万以上的教工及时申报,避免因延期带来的相关处罚。
如需办理完税证明,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园区局大厅打印。
申报表见附件,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财务处 基金科(研教楼110),84708881,王成伟
申报表报送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
申报表报送地点:高新园区地税局凌水地税所(大有恬园406路车站斜对面“地方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