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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 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2年09月26日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各部门:

为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外教”来华讲学执教做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他们与中国学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深厚友谊,营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良好环境,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所属《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决定组织开展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根据大连市外国专家局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参赛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一)“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以下简称征文大赛)的参赛对象包括全院教职工、全体学生及我院外籍教师。

(二)“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以下简称摄影展评)参加对象为我院的外籍教师。

二、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需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欢迎配有图片、电子版邮寄。

(三)摄影展评作品所提供图片可以是1幅,也可以是1组(原则上不超过3张),图片内容不限,每张图片大小至少1MB,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并需注明作者全名、国籍、单位名称,以及本人和单位中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四)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二)摄影展评个人奖: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若干。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

(三)优秀组织单位奖(100家):

 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阅《国际人才交流》2013年全年杂志一份(共12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交流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相关要求

“外教”在学院的教学活动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提升了我院的整体外语教学水平、推进了教育国际化进程,而且他们也是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的使者。通过征文和摄影稿件,也可更好地展示我院的聘请专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和“外教”管理风貌,以及“外教”眼中的我院形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踊跃投稿。作品截稿至2012年11月15日;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司和信息中心组建评审工作。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者请填写《参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稿件一同发送至投稿邮箱。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外教”征文、部门(或分院)和作者姓名。

投稿邮箱:hitechxqh@163.com

 

附件:参评信息登记表

 

  • 附件【2012.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