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教学管理部提供的《2014级各班新生信息核对表》,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核对。
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性别、班级、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生基本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件核对,核对后的数据将上传到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
二、要求
核对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导师一定要认真核对学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导师签字。于9月17日(星期三)15:00前交回教学管理部(2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