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省“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结题。
一、结题对象及有关事项
1.结题对象:2019年申报获批的“大创计划”项目(含国家、省级、校级项目)。
2.结题要求: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填写和打印结题申请表(参见附件1),撰写结题报告(结题申请表和结题报告的要求参看附件1和附件2),装订成册,于2021年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文件提交到创新实践中心。
3.创新实践中心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合格的项目学院将对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
4.按照学院规定,使用项目经费购买的设备、器件在结题时应上交创新实践中心。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实践中心二103室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8940965303
创新实践中心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