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内容及要求
各分院根据教学管理部提供的《2020级新生信息核对表》,组织2020级学生进行核对。
1. 学生核对内容:姓名、学号、性别、班级、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信息。学生基本信息要与本人身份证件核对,新生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导师核对内容:班级人数及名单是否与实际报到一致,学生基本信息是否与本人身份证件一致。若与录取数据不同,需提供招生部门确认材料并报教学管理部。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凡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造成学籍信息错误、误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上报时间
核对后,由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于10月26日前交回教学管理部(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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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