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相关工作的精神,我院2017年和2018年共有两批51个“大创计划”项目获得辽宁省教育厅批准并已相继实施。根据省“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对“大创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和中期检查。
一、结题对象及有关事项
1.结题对象:2017年申报获批的“大创计划”项目(含国家、省级、校级项目)。
2.结题要求: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填写和打印结题申请表(参见附件1),撰写结题报告(结题申请表和结题报告的要求参看附件1和附件2),装订成册,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文件提交到创新实践中心。
3.创新实践中心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合格的项目学院将对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证书。
4.按照学院规定,使用项目经费购买的设备、器件在结题时应上交创新实践中心。
二、中期检查对象及有关事项
1.中期检查对象:2018年申报获批的“大创计划”项目(含国家、省级、校级项目)。
2.中期检查要求:项目组学生填写“大创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3),项目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和建议,并附上中期阶段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如调研报告、设计报告、创业计划书、公司运营报告、论文、获奖情况及成果实物等),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文件提交到创新实践中心。
3.创新实践中心将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学院将终止其项目及经费资助。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实验楼1102室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8940965303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